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来源:特克斯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5-11-21 11:11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一、事项名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

二、实施机构:特克斯县交通运输局

三、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四、受理条件: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运输车辆:

1.车辆技术要求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2.从事大型物件运输的,应具有相应超重型车组;

3.从事冷藏保鲜、罐式容器等专用运输的,应具有专用容器、设备、设施并固定在专用车辆上;

4.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车辆应有固定集装箱的转锁装置。

(二)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经设区的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的驾驶人员除外)。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服务对象: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

六、办理地点:特克斯县易居综合楼A座4楼交通运输局运输科办公室

七、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夏季 10:00至14:00  16:00至20:00;
    冬季 10:00至14:00  15:30至19:30;
    双休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审批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九、办理流程:

1.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补正;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2.审查:审核材料内容真实性、合法性,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

3.决定:根据审查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4.制证发证:准予许可的,在10日内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配发《道路运输证》。

十、办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2.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核验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如委托办理)

4.机动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结论复印件

5.拟投入运输车辆承诺书(含车辆数量、类型、技术性能、投入时间等)

6.聘用或拟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8.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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