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对象范围 | 检查科室 | 配合科室 | 检查频次上限 |
| 1 | 货运源头企业安全检查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 、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人情况;⑨货运源头治理。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 、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人情况;⑨货运源头治理。 | 货物运输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月一次 |
| 2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检查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 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年度审 验及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 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 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 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⑨客运 站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三不进站.六不出 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 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年度审 验及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 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 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 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⑨客运 站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三不进站.六不出 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月一次 (特殊时段增加检查频次) |
| 3 | 驾培企业安全检查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 | 驾培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季度全覆盖一次 |
| 4 |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开展情况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及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运用情况 |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月一次 (特殊时段增加检查频次) |
| 5 |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检查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 二类机动车维修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季度全覆盖 |
| 6 | 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 |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渡口的建立情况;③渡船安全设施消防设备配备情况;④渡口渡船的管理及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水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⑤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船舶维修保养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⑥船舶及船员相关证件和资质,齐全、时间是否有效、证书载明事项和实际是否相符;⑦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 | ①《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 水路运输企业 | 安监科 | 执法科 | 每月一次 (特殊时段增加检查频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