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标准

来源:特克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5-08-10 21: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事项 行政检查标准
1 对经营主体营业执照及登记事项的检查 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经营期限(合伙期限)、经营(业务)范围、住所(经营场所)或驻在场所情况、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情况、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2 对经营主体公示信息的检查 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即时公示信息
3 对垄断违法行为的行政检查 涉嫌达成实施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违法行为;涉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违法行为。
4 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检查经营者是否存在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以及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行为。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5 对促销行为的检查 对经营者的促销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有奖销售行为、价格促销行为是否符合规范。
6 对涉嫌传销行为的检查 进入涉嫌传销场所,检查是否存在传销行为。
7 对直销行为的检查 对直销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经批准,擅自发生重大变更等违法行为。
8 对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检查 网络交易平台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进行核验、登记义务,建立登记档案;是否履行对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平台内经营者进行动态监测义务;是否履行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义务;是否区分标记已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和未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经营者;是否保存修改后的服务协议和交易流程历史版本;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采取警示、暂停或者终止服务措施时的公示义务;是否履行对平台内经营者及其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建立检查监控制度义务;是否利用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以及技术手段干涉平台内经营者自主经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9 对价格活动的检查 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10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的检查 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1 对广告行为的检查 商业广告发布行为是否违反广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12 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对防伪技术产品、消防产品、农业机械产品、棉花、纤维制品、茧丝、麻类纤维、毛绒纤维、食品相关产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产品、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13 对生产列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目录产品的企业的监督检查 企业是否违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的有关规定
14 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监督抽查 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
15 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和的监督检查 依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57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中规定的检查内容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7.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16 对高耗能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 履行节能义务
17 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合法性的检查 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有出具虚假报告等违法行为
18 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企业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检查
19 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销售者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
20 对食品销售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检查 对食品销售相关责任主体食品安全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7.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21 对餐饮服务的检查 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对集中用餐单位食堂的行政检查;对餐饮摊贩的行政检查;对家宴服务经营者的行政检查
22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 对特殊食品生产经营者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3 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日常监督检查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活动的监督检查
24 在用计量器具监督检查 在用计量器具是否检定或校准,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存在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实施计量作弊的行为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25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监督检查 抽样检测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标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净含量误差是否在允许误差范围之内
26 能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 《国家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是否按实施规则要求标注能效标识
27 水效标识计量监督检查 《国家实行水效标识的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是否按实施规则要求标注水效标识
28 对企业标准自我声明的检查 1.企业是否履行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义务。2.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信息的时效性是否符合规定。3.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执行标准的编号和名称是否规范。4.企业标准的技术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5.企业标准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及对应的试验方法、检验方法或者评价方法是否符合规定。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29 对商品条码的合规性检查 1.商品条码注册是否符合规定;2.商品条码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3.销售者查验商品条码是否符合规定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30 对商标一般违法行为的检查 1.必须使用注册商标而未使用的;2.使用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3.在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字样的;4.商标被许可人未标明其名称和商品产地的;5.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6.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7.未履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管理义务的;8.未履行商标印制管理义务的;9.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10.其他违反商标管理秩序的。
31 对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检查 是否有涉嫌商标侵权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32 对涉嫌假冒专利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是否有涉嫌假冒专利行为
33 对涉嫌特殊标志侵权行为的检查 是否有特殊标志侵权行为
34 对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行为的检查 是否有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
35 对涉嫌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的检查 是否有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行为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36 对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 是否有地理标志使用违法违规行为
37 对涉及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检查 经营主体有无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行为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38 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的检查 经营主体有无违法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行为
39 对商品包装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的检查 商品包装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40 对涉嫌违法收购、加工、销售长江流域渔获物行为的检查 经营主体有无违反“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相关法律规定的经营行为
41 对涉嫌合同违法行为的检查 经营者与消费者订立合同,是否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减轻或者免除自身责任的规定;是否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作出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规定;是否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42 对涉嫌电力违法行为的检查 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43 对涉嫌野生植物违法行为的检查 违反规定,出售、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伪造、倒卖、转让采集证、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或者有关批准文件、标签。
44 对涉嫌殡葬违法行为的检查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殡葬领域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
45 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46 对食品浪费行为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47 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48 对家庭教育服务机构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49 对涉嫌危险化学品安全行为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50 对涉嫌烟花爆竹违法行为的检查 与涉嫌违法行为有关的事项
51 对医疗器械的检查 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经营医疗器械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1.制定方案:检查计划应当包括检查的对象、内容和工作方案等内容,并报行政执法主体负责人审批。2.实施检查: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法定程序实施检查,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出示行政执法证件。3.处置移送:下发整改通知书,责令改正。涉及其他处罚,移交办案机构。4.事后监管:建立执法档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6.行政检查结束后,要将行政检查结果及时告知企业。
52 对药品经营、使用的检查  对药品经营和药品使用单位使用药品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药品经营、使用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53 对化妆品的经营、使用的检查 对化妆品经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4 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监督检查   对疫苗储存、运输以及预防接种中的疫苗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对为疫苗流通提供产品或者服务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延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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