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特克斯玄武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
位于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乡前进新村(东经81度50分19.028秒,北纬43度13分44.304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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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1月29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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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特克斯玄武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 |
位于特克斯县呼吉尔特蒙古乡前进新村(东经81度50分19.028秒,北纬43度13分44.304秒) |
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
新疆朗新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10353.81m2,总建筑面积建设813.08m2,不设汽车维修及汽车清洗美容服务,项目建筑内容包括综合站房、罩棚、油罐区及其配套设施(本期项目不进行加气的建设及相关评价内容)。废气处理设施、噪声治理和固废等环保工程。 |
(1)大气环境保护级别:《加油站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20952-2020)中表3要求。(2)区域声环境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该项目评价范围内无居民等声环境保护目标。(3)水环境:项目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管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4)固废污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5)生态环境:减少占地,植被恢复。(6)施工期间对施工场所洒水降尘,降低施工扬尘。(7)施工人员的吃饭、洗漱、洗衣、洗澡及废弃物抛弃地点必须统一安排,包括生产和生活污水、生产和生活垃圾等。 |
0999-66801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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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中石油新疆销售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特克斯玄武加油加气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特环评字〔2023〕 13号 |
2023年12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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