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及《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准予下列商品房项目向社会公开预售。为保障购房群众合法权益,现将截止2025年12月5日已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护购房人权益,特此提醒广大购房群众:
1. 购房前务必查验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以任何形式收取购房款项均属违规行为。请您在缴纳定金、房款前,主动查验所购房屋是否在公示的预售许可范围内。
2. 购房款必须存入监管账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所有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按揭贷款等)必须直接存入预售项目公示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以确保专款用于工程建设。
3. 及时办理合同备案:合同签订后,开发企业应在规定时限内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购房人可凭身份证明查询所购房屋的备案状态,以保障自身权益。
公众如对本次公示的许可信息有疑问,或发现相关违规销售行为,可向我单位咨询或举报。
联系部门: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中心
联系电话:0999-6624083
办公地址:特克斯县新城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