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爱心人士:
血,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当我们享受着健康与幸福时,可曾想到,在医院的病床上,有许多生命正与死神顽强抗争,他们急需血液的支持,等待着爱心的救助。每一袋热血都承载着生的希望,能为失血过多的患者延续生命的长度。这不仅是一袋袋血液的传递,更是爱心与希望的接力。
或许你会担忧献血对身体有影响,科学研究表明,适量献血不仅无损健康,还能促进身体的新陈代谢。一次小小的献血就能让生命之花继续绽放,这是多么伟大而有意义的事!同时,你可以趁着身体健康,通过献血为自己和家人储备一份血液银行,在紧急用血时不仅免用血互助金,还可以在第一时间享受免费优先用血权益。
在此,我们呼吁每一位符合献血条件的朋友,伸出手臂,奉献爱心。无论你是朝气蓬勃的青年,还是沉稳可靠的中年;无论你是忙碌的上班族,还是充满爱心的师生,你的热血都能成为他人生命中的“救命稻草”。让我们相约献血车,用自己的热血汇聚成生命的长河,为社会传递温暖,为生命续航。
让我们携手共进,用爱心点亮生命,让世界因我们的热血而更美好!每一份献血都是生命的礼物,我们期盼您的参与!
无偿献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6年6月23日10:00-14:00,16:00-20:00
献血地点:特克斯县旅游商贸城前
自治区各血站互认献血证
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益规定
根据自治区卫健委《关于各血站互认献血证保障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权益的通知》(新卫医函〔2024〕72号)文件精神,无偿献血者在全区各血站献血后,无偿献血者本人及直系亲属在全区范围内享有的优先用血权益规定如下:
一、献血证互认
全区十四个地(州、市)无偿献血证互认,既往在地(州市)无偿献血者在全区其他地区就医均可享受优先用血权益。
二、优先用血措施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无偿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可享受优先用血权益。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若干规定》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相关要求,优先用血具体权益如下:
(一)无偿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不限量优先用血;
(二)5年后按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无偿献血者无偿献血累计达800毫升以上的,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
(三)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可按无偿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四)荣获无偿献血奉献奖的无偿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孙子女、外孙子女可按献血者献血量等量优先用血;
(五)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不限量优先用血;
(六)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获得者和造血干细胞捐献者以及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和配偶父母终身不限量优先用血;
(七)无偿献血者相关亲属累计优先用血量的合计不得超过无偿献血者献血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