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事项名称 | 检查 对象 |
检查主体 | 具体检查内容 | 检查依据 | 检查方式 | 检查 频次 |
检查流程 | 部门任务分工 | |
| 1 | 劳动用工合规检查、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资质检查 | 新疆江铸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牵头单位 | 县人社局 | 1.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是否与劳动者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存在拖欠工资、不依法支付加班费等情况 2.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是否依法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保护与工作条件:是否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存在违法延长工作时间、歧视劳动者等行为4. 工资支付情况:是否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工资水平是否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
现场检查+资料档案核查 | 1年 检查 1次 |
1.提前3个工作日向被检查单位送达《联合执法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时间、内容及需提供的材料 2.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检查事由3.查阅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台账、劳动合同文本、工资发放记录、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资料 4.与劳动者代表进行座谈或个别询问,了解实际用工情况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制作《执法检查笔录》,由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6.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 |
1.牵头制定劳动用工合规检查相关方案,明确检查重点和标准 2.负责查阅劳动用工相关台账、合同及工资、社保资料,与劳动者沟通了解情况 3.对检查中发现的劳动用工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定,依法提出处理意见,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情况 4.整理劳动用工检查相关数据和材料,形成专项检查报告 |
| 联合单位 | 县市监局 | 1.登记事项合规性:营业执照登记的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信息是否与实际经营情况一致,是否存在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行为 2.资质许可情况:涉及前置或后置审批的行业(如食品经营、特种设备使用等),是否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件,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体工商户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
1.依托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系统,调取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形成初步检查名单 2.实地核查市场主体经营场所,核对营业执照与实际经营信息 3.要求市场主体出示相关行政许可证件,核查证件有效性和合规性 4.对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或资质过期的主体,现场固定证据,制作检查笔录 5.依法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或《行政处罚告知书》 |
1.牵头梳理辖区内市场主体名单,确定重点检查对象(如涉民生行业、投诉举报较多企业) 2.负责核查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实际经营的一致性,以及相关许可证件的合规性 3.对无照、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建立市场主体经营资质台账,更新监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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