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让党的惠民惠农政策有效落实,确保每一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都用到群众身上,现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公告如下。
一、 政策依据
1.《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的通知》(伊州财建〔2023〕174号)
2.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新林资字〔2022〕109号)
二、补助对象
特克斯县建档立卡脱贫户范围内,已与乡镇人民政府签订聘用协议的生态护林员
三、 补助标准
全县生态护林员223人,按照每人每年1万元的标准测算(分12个月进行补贴,每月补贴或834元),共需资金223万元,下达资金为39万元,全部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四、发放方式
银行卡(社保卡)发放
五、发放时限
实行按月发放的方式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投诉
群众如对生态护林员补助资金发放工作有意见建议的,可拨打以下电话
1.特克斯县财政局
主要负责人(局长):姚添富,联系电话:18197955276
经办人(科长或股长):何巧利,联系电话:15209990251
2.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业务主管部门)
主要负责人(局长):孙创儒,联系电话:18999595939
经办人(站长):任健,联系电话:13319996166
3.特克斯县农村信用社(代发银行)
主要负责人(主任):许远征,联系电话:13519989634
经办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严欣欣,联系电话:15509990300
特克斯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