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案件名称 | 经营地址 | 专业类别主类 | 处罚依据 | 案件来源 | 处罚文号或编号 | 立案日期 | 结案日期 | 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及其他措施、其他处理情况 |
1 | 丁某某未取得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案 | 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阔克铁热克村 | 医疗卫生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五十九条、参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第一百七十四条的规定。 | 社会举报 | 特卫医罚2025第[1]号 | 2025/3/5 | 特克斯县卫健委 2025年04月25日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 丁某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自2025年01月02日至2025年03月04日在特克斯县阔克铁热克乡阔克铁热克村自家住宅中从事中医专业医疗执业活动。 | 1.没收医疗器械;2.没收违法所得壹万叁仟(13000)元;3.罚款违法所得肆倍伍万贰仟(52000)元,共计陆万伍仟(65000)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