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各节水载体建设单位节水设施改造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解读

来源: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期:2023-03-27 03:03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一、现场验收标准

(一)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节水型居民小区、节水型企业(以下简称节水载体建设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一级、二级用水计量设施全覆盖,计量率达100%

(二)节水载体建设单位内公共卫生间、洗手池、食堂等区域全部采用节水器具,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公共智能饮水设备需安装废水回收装置,废水回收装置容量不得小于20L

(三)节水载体建设单位绿化灌溉全部采用喷灌、滴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器具。

二、工作要求

(一)各节水载体建设单位要根据上述现场验收标准对本单位情况进行自查,对不符合现场验收标准的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节水载体建设的重要意义,安排专人负责用水计量设施安装、公共卫生间节水改造、高效节水灌溉器具安装等工作,并于31日前完成硬件配套设施整改工作。节水器具购置及安装费用由各单位自行承担。

(二)八卦城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要加快推动城镇非居民用水户安装用水计量设施,按计量水量收取水费。县发改委要加快制定居民用水阶梯水价制度、非居民用水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并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政策文件。

县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对节水载体建设单位工作完成情况开展督查,对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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