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马场社区管委会,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特克斯县消费券发放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抓好落实。
特克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26日
特克斯县消费券发放活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州党委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实现全面小康社会,进一步推进乡村农产品上行,推动9月消费扶贫月活动,促进农牧民脱贫增收,县人民政府决定利用“十一”国庆、中秋双节之际,促进假日经济、拉动居民消费,刺激特克斯县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让广大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伊犁州消费券发放方案》,结合特克斯县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发放要求
1.消费券的消费日期为10月1日至10月10日。
2.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在特克斯县区域内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同时,可在2020年中秋·国庆暨第三届农民丰收节扶贫农产品展销会活动中采购消费。
3.此次筹集资金总额为400 万元,其中:州级补助200万元,县级自筹200万元。
4.此次发放消费券每张面值50元,消费总额达到100元以上可使用1张,200元以上可使用2张,300元以上可使用3张。
5.10月20日前,工商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和50元面值的消费券及消费小票,到特克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就近的营业网点结算。
二、发放范围
实行属地原则,对特克斯县辖区内居住半年以上的居民,以户为单位,由村(社区)负责向辖区居民发放(含公职人员<以居住地为主>,不包括兵团人员)。消费券为50元面值,发放要求为:家庭人口2人以下的发放1张消费券,3—5人的发放2张消费券,6人及以上的发放3张消费券。
三、领导小组
组 长:江尔森·努尔阿西(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革命别克·毕伙加(政府副县长)
刘跃江(政府副县长)
刘文歆(政协副主席)
成 员:海纪源(县政府办党组书记)
张传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政府办党组成员、扶贫办主任)
范一之(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成香(县纪委监委委员)
胡瑞宗(县财政局局长)
徐学军(县住建局局长)
温艳君(县文旅局党组书记)
赵德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吴锡铭(县审计局局长)
杜小江(县商信局党组书记)
聂 刚(县林草局党组书记)
张小虹(县市监局局长)
来庆俊(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建钊(县供销社党组书记)
付汝晨(县融媒体中心党组书记)
马惠青(县信用联社党委书记)
阿力木江·买合苏提(特克斯镇镇长)
赛德拉洪·亚生江(齐勒乌泽克镇镇长)
别尔德别克·热斯伙加(乔拉克铁热克镇镇长)
夏依扎提·居马洪(喀拉达拉镇镇长)
马旦尼亚提·赛登(喀拉托海镇镇长)
别克苏力坦·艾尔力(阔克铁热克乡乡长)
阿·宾拜(呼吉尔特蒙古乡乡长)
依力哈木·依明江(阔克苏乡乡长)
四、职责分工
1.县商信信:负责此次活动消费券的印制、分配及相关资料的收集,负责消费券资金的申请,确保在2020年9月28日前将消费劵印制并分配到各乡镇。
2.县财政局:负责消费券资金的筹措和活动实施方案的制定,牵头协调县商信局、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明确资金兑付及结算等有关事宜。
3.县公安局:负责依法对消费券的真伪、造假、串通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打击和制止。
4.县市监局:负责消费市场监督及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宣传,依法查处违规使用消费券。
5.县文旅局:负责组织旅游企业、特色餐饮企业在离街、易经文化园等旅游场所提供美食,多渠道、全方位营造消费氛围。
6.县住建局:负责消费券消费期间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7.县委宣传部及融媒体中心:负责对消费券政策的宣传,通过微信、抖音、特克斯零距离、广播电视等新媒体手段,对群众使用消费券提供正确的舆论引导,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广泛宣传,切实提升老百姓感恩党、感恩祖国的感恩意识。
8.县纪委监委、审计局主要负责对消费券印制及分配工作的监督,对违规发放消费券的部门或个人,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
9.县信用联社:指定专人负责审核、兑付消费券,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各商户提供的正规消费券。
10.各乡镇:负责所在辖区居民户数的摸排统计、审核把关,确保底数精准。利用干部入户走访、乡村大喇叭等方式做好宣传引导,并于9月27日下午20点前将辖区内人口户数信息上报县商信局,根据文件要求公开公正的做好消费券的领取、发放及指导消费登记工作,确保9月30日前完成消费券的发放工作。
五、发放流程
财政局筹集资金及协议签订→商信局负责印制消费券→乡镇负责资料审核上报→商信局对消费券进行分配→乡镇发放消费券→居民凭消费券消费→信用联社兑付消费券→商信局申请消费券资金→财政局拨付资金→商信局统计上报资料。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责任落实,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摸排工作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为消费券发放提供详实资料。并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消费券发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此项惠民措施落地见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安排部署,落实专人负责,细化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消费券发放活动圆满完成。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围绕此次活动,大力营造全县各族群众、个体工商户积极消费的浓厚氛围,提倡全民支持消费券刺激消费活动。消费期间,县融媒体中心要跟踪报道全县各族群众,各行业在使用和兑换消费券活动中的感人事迹,着力营造促使全县复工复产和经济发展步入快速发展轨道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落实。县纪委监委、公安、市监、审计等部门要通力协作,发挥好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对消费券发放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追究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责任,营造特克斯县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附件:1.特克斯县常住人口户数信息统计及消费券分配表
2.特克斯县常住人口居民消费券领用表
联系人:县商信局:崔 凯(19990936118)
县财政局:康晓玲(13899752898)
县信用社:刘 帆(13199992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