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克斯县交通运输局2025年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和依据

来源:特克斯县交通运输局 日期:2025-08-29 19:08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序号 检查事项名称 检查对象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1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道路货物运输企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 、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人情况;⑨货运源头治理。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 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定矿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 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试行)》第十三条依照本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属 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 门报告,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⑥《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 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 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 区域的道路货物运输和货运站管理工作。
2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年度审 验及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 制定和执行情况;⑥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动态监 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⑦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 开展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⑨客运 站场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三不进站.六不出 站”落实情况,进(出)站口.旅客安检.车辆安检等岗位人员在位履职情况;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 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 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④《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交通运输部负责 全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交通运输主 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工作。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 定标准(试行)》第十三条依照本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属 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 门报告,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⑥《道 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六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 国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 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客运及客运站管理工作⑦《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六 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领 导下,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巡游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3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驾培企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 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 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 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③《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第五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 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 域内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工作。④《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试行)》第十三条依照本标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应当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属地交通 运输主管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报 告,并依法依规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4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车辆审验及二级维护制度执行情况;⑤各类应急预案制定和执行情况;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⑦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⑧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安装、运行、值班、预警提示、违章处理情况;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运用情况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③《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五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④《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七条 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工作。
5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二类机动车维修行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企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③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④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 机动车维修实行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汽车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摩托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7000公里或者8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摩托车行驶800公里或者10日。其他机动车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6000公里或者60日;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机动车行驶700公里或者7日。质量保证期中行驶里程和日期指标,以先达到者为准。机动车维修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出厂之日起计算。
6 交通运输领域监督检查 水路运输企业 ①检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②渡口的建立情况;③渡船安全设施消防设备配备情况;④渡口渡船的管理及船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水上安全生产隐患排查;⑤船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船舶维修保养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⑥船舶及船员相关证件和资质,齐全、时间是否有效、证书载明事项和实际是否相符;⑦相关应急预案制定情况;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情况 ①《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全国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或者机构(以下统称负责水路运输管理的部门)承担本条例规定的水路运输管理工作。 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四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全国内河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在中央管理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中央管理水域以外的其他水域设立的海事管理机构(以下统称海事管理机构)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对所辖内河通航水域实施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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