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特克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系统性保护与科学管理,传承周易文化、多民族融合等核心历史文脉,规范保护利用行为,促进城市建设与文化遗产保护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特克斯县实际,拟定《特克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已完成向各相关单位的征求意见,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9日
联系方式: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999-6624083、19990915273
附件:1.
《特克斯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特克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8日